銀行債務契約對財務報導之影響:來自臺灣IFRS調節數的證據
姚維仁/國立東華大學會計學系
曾家璿/銘傳大學會計學系
謝孟宸/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
Abstract
本研究主要檢驗當一國強制轉換財務會計準則時,對於具有私債融資之上市公司,其債務契約條款是否會影響會計方法之選擇。以我國導入IFRS時為測試樣本,並在控制總體經濟因素影響下,直接衡量個別公司「IFRS差異調節數」之橫斷面變異幅度,以捕捉債務契約條款是否會影響公司選擇有利之會計方法進行報導。「IFRS差異調節數」為轉換會計準則年度時,以IFRS與R.O.C.會計準則之財務報導差異數衡量,如資產總額差異數、權益總額差異數、淨利差異數等。實證結果發現:第一、舉債總金額與IFRS差異調節數兩者為正相關;財務條款數量與IFRS差異調節數亦為正相關。第二、進一步將IFRS差異調節數分成正向調整、負向調整兩組,發現前述實證結果主要來自於負向調整樣本組之效果。本研究實證結果隱含:公司在轉換新的會計準則如IFRS時,具有私債融資的公司,會藉由會計方法之選擇,以符合債務契約條款之規範。
Keywords
IFRS差異調節數債務契約財務條款會計品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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